《2022年省、市<政府工作报告>主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》文件解读
一、政策依据
2022年1月6日,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隋显利市长所作的市《政府工作报告》。同时,省政府在十三届八次全体(扩大)会议上审议通过了《2022年省<政府工作报告>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》。按照市政府意见,为切实做好省、市《政府工作报告》的贯彻落实工作,特制定《2021年省、市<政府工作报告>主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》。
二、主要内容
我们在制定《省<政府工作报告>主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》时,结合铁岭实际,逐项研读分析省政府270项目标任务,并征求了市政府领导和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建议,梳理出我市承担的13个方面、218项目标任务。针对我市承担的任务,逐项落实到44个市(中、省)直单位和7个县(市)区政府,并明确了牵头领导,形成了领导带头抓、部门具体负责的责任体系。针对多个部门共同推进的目标任务,进一步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,并充分征求意见,确保分工明确、齐抓共管。
在制定《市<政府工作报告>主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》时,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和七个方面重点工作,完全采用市《政府工作报告》原文表述,细化分解任务,并充分征求了市政府领导和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建议,共梳理出八个方面、105项具体任务,逐项明确牵头领导、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,落实到31个市(中、省)直单位和7个县(市)区政府。同时,对少部分涉及中(省)直单位、市委有关部委和社会群团承担的工作,积极沟通协调,做到全覆盖、不漏项。
相关文件:铁政发【2022】2号